摘要
生成是新事物的生长和旧事物的衰亡的矛盾统一。“法的生成是指特定国家的法和法律制度在特定环境与条件下的产生与形成的过程”。国家立法在推动新秩序建立的同时,实际上也在否定旧法所代表的旧秩序,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律只有在转化为社会的有机的“自然”秩序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随迁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保护经历了并正在经历着这一过程。
出处
《中国教师》
2009年第5期20-22,共3页
Teacher’s Journal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黑龙江省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8B018)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面上项目“正义、共识、良序:《义务教育法》执行环境研究”(项目编号:11532119)
黑龙江大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改善《义务教育法》执行环境促进教育公平”(项目编号:HD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