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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试用期医生行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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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某民营三级医院由于工作需要,从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引入了一些高端人才,作为学科骨干甚至学科负责人。在试用阶段(通常为3个月),这些医生的组织关系往往没有彻底转入,特别是执业医师证书的注册地仍然是原单位。这家医院只能让另一名正式医生在试用期医生经手的各种病历、
作者 王磊
机构地区 北大法学网
出处 《中国医院院长》 2009年第2期65-66,共2页 China Hospital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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