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周、春秋时代,嫁娶时间主要选择在春秋二季,这不仅见诸于史籍,《诗经》中亦多有例证。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很早就进入农业社会,春秋二季在先民的生产生活中占有极其主要地位;由于受原始宗教的影响,先民以为男女成婚,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蕃育,这是选择春季嫁娶的主要原因;秋季成婚主要出于农事已毕且婚礼物质丰富的考虑;不同地区对婚时作不同的选择与婚姻文化、地方风俗影响有密切关系。
出处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1期91-93,共3页
Journal of Simao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