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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属管辖制度研究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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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制度主要是基于公益目的而设置的,为了保证它的专属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赋予了它排他效力、排除效力、限制效力、职权调查效力、上诉撤销效力、拒绝承认效力。许多国家和地区均是根据本国或地区的需要来确定专属管辖的范围,但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把不动产物权案件、身份关系案件、与公司登记相关的案件、再审案件确定为专属管辖的范围。我国在将来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时,应当适当扩大专属管辖案件的范围,进一步强化专属管辖的效力。
作者 李浩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4-101,共8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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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7

  • 1[日]高桥宏志.《重点民事诉讼法讲义》,张卫平,许可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 2[日]兼予一,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新版),白绿铉译,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5页.
  • 3《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4条
  • 4[法]让文森等.《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上).罗杰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页.
  • 5陈荣宗.《民事诉讼法》(新修订二版),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160页.
  • 6《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99条
  • 7《日本民事诉讼法》第309条
  • 8《日本民事诉讼法》第312条
  • 9[德]尧厄尼希 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M].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55页,第157页.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7条.

引证文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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