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执行中的"执行难"与"执行乱",是多年来严重困扰我国民事司法活动的难题之一,其严重后果是:一方面会造成法院作出的权威性判断难以实际兑现,导致手持法院生效裁判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另一方面有可能产生法院违法执行的行为。为此,一是要加强外部监督,这是民事执行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强化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这是强化外部监督的必要手段。民事执行也由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检察监督无疑是对民事执行最为适宜的外部监督方式。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08-112,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