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翌,舒州怀宁县人。晚年卜居明州鄞县。约徽宗政和八年至宣和四年间,任江宁府溧水县主簿,江南东路安抚使司幕职官。高宗绍兴六年十月至八年十月,左从事郎、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八年十月至九年十月,左宣教郎、秘书省正字。九年十月至十年四月,秘书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十年四月至八月,守祠部员外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十年八月至十二月,试秘书少监、兼实录院检讨官。十年十二月至十一年七月,试起居舍人、兼实录院检讨官。同修起居注。十一年七月,试中书舍人、兼实录院修撰。十一月,罢。同月,责授左承事郎、将作少监、分司南京、韶州居住。二十五年十二月,复左承议郎、充秘阁修撰。二十七年七月至二十八年十一月,左朝散郎、秘阁修撰、知严州。二十八年十一月至三十年三月,知宣州。三十年三月,左朝奉大夫、秘阁修撰、知平江府、提督海船。八月,复除敷文阁待制。三十一年二月,放罢。予宫观。三十二年闰二月八日前,除知太平州。闰二月八日,以臣僚论列,除命更不施行。卒,累赠少师。所著《潜山集》(一名《潜山文集》)、《猗觉寮杂记》(一名《朱新仲杂志》)。诗集单行者有《朱新仲诗》。尚著有《鄞川志》,编有《五制集》。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9-103,共5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宋词纪事会评考辨"(98JAQ750.11-44007)
全国高校古委会直接资助项目"全宋词议"(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