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的土改运动给贫苦的无地少地农民带来了实惠,使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也将地主及其家属子女,当作一个阶级,在剥夺了他们的财产和基本政治权利后,整个打入了另册。但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中国的地主土地所有制,与欧洲国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就其规模、形式、作用和延续方式而言,存在着相当明显的差别。在中国占地主阶层绝大多数的地主,多半都是些从小农中间逐渐生长起来的小地主。其土地资本之小,使其很容易因分家、灾祸而成为小农;无数小农也常常因勤劳、经商或跻身士林而成为地主。简单地把所有地主,不分大小、善恶及其财产从何而来,一概打入另册,不仅在土改过程中容易造成过火斗争的倾向,对整个农村生产及经营的发展,也难免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
出处
《史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19,共19页
Historic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