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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术语大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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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低层住宅 多层住宅 中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国家在1987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中,对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设计,做了明确规定: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出处 《重庆建筑》 2009年第3期30-30,共1页 Chongqing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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