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对我国区域产业结构发展与现状进行了实证性分析,阐述了加强对区域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制订《区域产业结构调控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该法的调整对象、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但笔者认为,区域产业结构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产业结构调控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依靠市场的培育、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整体认识的提高,这是一部《区域产业结构调控法》所不能及的。法不足于自行,如果没有一整套保证法律的实行机制,区域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仍将是一句空话。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9年第4期145-146,共2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