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发布《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规定,自本年度起,就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对各省(区、市)政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采用量化方法,设置集约用地水平区域位次指标和集约用地水平年度变化指标,前者为位次考核指标,分值为65分,旨在考核该地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水平;后者为激励考核指标,分值为35分,旨在考核该地区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力度。考核结果分别作为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干部主管部门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9年第3期30-31,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