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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治:针对药品检验标准的造假行为不容忽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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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食品标准的造假行为在药品领域同样存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菌苗室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王国治,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更关心的是药品检验方面存在的问题。
作者 王霞
出处 《中国医药导报》 CAS 2009年第9期2-3,共2页 China Medical Herald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8

  • 1田侃.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J].中国执业药师,2005(1):12-14. 被引量:6
  • 2孙骏,卢军锋.试述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J].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2004,12(B11):12-14.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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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二版)》402A评注项k.
  • 9《侵权法重述(第三版):产品责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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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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