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光明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目标,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结合光明新区实际情况,项目在满足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在建设费用的控制范围内.争取更多地体现“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建筑理念,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水、节地、节能、节材、保护环境与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辨证关系,结合深圳的地域特点,遵守经济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在实现策略和专业协作上符合整体性原则,为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良好的示范。
出处
《建设科技》
2009年第5期34-36,共3页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