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以适应未来的职业要求已成为目前法学教学的目标之一。但是,法学教育现有的几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教学、毕业实习——对于学生司法职业能力的培养存在缺陷;司法仿真系统不同于已有的实践教学模式,能实现多类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教学内容的全面有利于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常规训练。司法仿真系统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不断完善,应投入相应的师资、经费,改善教学条件,并将其正式纳入实践教学计划。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41-143,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太原科技大学2008年教学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