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案情始末
汽车零部件贸易争端案起因于我国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等四部委2005年125号令,下称《办法》)。《办法》规定对超过整车价格60%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即25%的税率,对未超过整车价格60%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10%的税率。欧盟、美国、加拿大相继对《办法》以及相关其他法规提出置疑,具体包括《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2004年5月21日生效)、
出处
《上海企业》
2009年第3期50-52,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