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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人大:审议意见必须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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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乐陵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于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的意见,“一府两院”必须认真办理,并要将办理结果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作者 胡发伟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9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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