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金融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民银行没有统计检查职能,不符合法律上权责一致性原则。2003年12月27日修正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职能,然而却没有同时赋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检查职能。由于人民银行开展统计检查的责权等相关规定不明确,使得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金融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主体资格频遭质疑,不利于各项金融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人民银行准确把握宏观金融的运行状况,大大影响了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充分发挥。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7-27,共1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