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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东还是以企业名义购房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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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很多投资者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划分不清的现象,如将个人的房屋、汽车用于企业经营,或者将企业购买的资产计入个人名下。这两种行为涉及的税收是不一样的。所以,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在需要添置新的生产用房时需要进行税收筹划,比较以企业的名义和以股东(包括企业主)个人的名义购买再租给企业这两种行为的节税效果,作出最经济的决策。
作者 胡德仁 刘亮
出处 《税收征纳》 2009年第2期47-47,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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