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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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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罚性赔偿是相对于实际损失赔偿的一个概念,其方式是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也就是由违法经营者向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支付超过消费者实际损失之外的赔偿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损一赔二”,这是对我国传统的“损一赔一”的民事赔偿范围的重大突破。在我国,几乎找不到未被假货坑害过的消费者,几乎找不到从未销售过假货的商店。由于立法上缺乏诱动消费者寻求法律保护的因素。
出处 《监督与选择》 1998年第1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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