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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薏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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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40号公告,批准对浦城薏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浦城县现辖行政区域。这是该县首个通过国家级品牌的产品,也是全国薏米产品首获此项殊荣。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9年第2期29-29,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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