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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满族第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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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由国家建设部、文物总局共同评选并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单揭晓。永泰县嵩口镇、福安市溪潭镇廉村、屏南县甘棠乡口下村、清流县赖坊乡赖坊村榜上有名。至此,福建省已拥有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据了解,在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公布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称号的同时,福建地方政府也陆续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村镇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必须至少具备如下4个条件:(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等。在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以及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付出了极大的热情、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他们通过提案、调研、视察以及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言,收效显著。可以说,他们是功臣。从这一期起,本刊开辟专栏,介绍这些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它们或著称于灵秀俊美的山川名胜,或闻达于悠久笃实的文物古迹,或扬名于孕育教化出名人先贤;或展现出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或显露出独具地域特色的建筑群落……请随我们一起,张大求索的双眼、迈开探究的脚步,去游历,去欣赏,去感受,去收获,你一定不虚此行——因为您将看到的,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传承,是未来的骄傲。
出处 《政协天地》 2009年第2期90-9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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