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犯罪论体系与刑事诉讼模式 被引量:12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大陆法系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是职权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其最为核心的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法官的思维来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英美法系的对抗式诉讼模式本身便可以有效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规制,因此,其对犯罪论体系的研究毫无兴致而对辩护制度的研究则情有独钟。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平面封闭式的犯罪论体系与职权式诉讼模式相结合,导致了犯罪论体系不仅没有实现对法官定罪过程的控制,而且还加重了控方的证明负担并限缩了辩方的实体辩护空间。
作者 吴纪奎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64-71,共8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2

二级参考文献65

共引文献408

同被引文献129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3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