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掌握影响韶关市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依据。方法:对韶关市1999~2006年死亡的65例孕产妇死亡的评审资料进行回顾性的统计与分析。结果:孕产妇的平均死亡率为27.75/10万,死因前4位是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婚检实行自愿前后孕产妇的死亡率及直间接产科死因的构成比,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5)。评审结果显示,可避免死亡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共占76.92%,不可避免死亡占23.08%。在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中,个人家庭居民团体的知识技能问题居首位(32.31%),其次为医疗保健系统的知识技能问题(27.69%)。结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产前检查率及基层产科质量,加强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可以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1124-1125,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