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8月11日,浙江温州市的《温州都市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邱某夫妇于2004年购置了位于浙江瑞安市安阳街道风荷苑小区某幢9楼一套房,装修后入住。2008年1月25日凌晨2时许,邱某家突然起火,虽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但家里大半家具、家电被烧毁,夫妇俩也被烧伤。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当时有人燃放烟花产生的烟火飞入邱某家中引燃可燃物所致。经调查,事发前一天,该小区共有7家住户乔迁入住,且都有燃放烟花。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第2期52-53,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