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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指引》特点 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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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联合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要求高新技术申报企业需向认定机构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和财务报表。这就把注册会计师的专项审计推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最前沿。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4-46,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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