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决定对水库移民进行后期扶持。意见规定本次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出处
《江苏水利》
2009年第2期45-46,48,共3页
Jiangsu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