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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鼓励离岗退休干部到村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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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枣庄鼓励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到村工作。任职干部年龄要求在50岁至65岁之间,一般应担任过副科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因人因村制宜”原则,分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受第一书记领导)或村级发展顾问。
作者 冀祖文
出处 《党员文摘》 2009年第4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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