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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锚链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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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21日对外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船用锚链的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1%。
出处 《船艇》 2008年第24期11-11,共1页 Ships & Ya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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