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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民买家电可获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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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在南宁召开的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作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10个省(区、市)之一,今后农民购买家电将享受政府直接补贴。我区是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在此期间,凡我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县域内指定的备案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且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出处 《农家之友》 2009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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