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通县林业局经过十年的努力和发展,全县共建立3.33hm2以上的骨干苗圃14处,小苗圃101处,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全县每年造林所需苗木76%来自乡(镇)骨干苗圃。但近两年,一些人认为苗圃种植农作物比种植苗木经济效益好,因而改变苗圃的经营性质。我们通过调查和研究认为,苗圃应因地制宜、立足市场搞综合开发,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
出处
《青海农林科技》
1998年第1期30-31,14,共3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Qinghai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