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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食品有害孕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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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为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有害孕婴,卫生部等6部局发出相关公告,从2009年9月1日起,含芦荟的食品都将标上“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公告中称,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每日食用量应不大干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出处 《食品指南》 2009年第4期76-76,共1页 Food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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