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管理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09年2月11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央石油企业,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2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9年第12期3-3,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