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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下调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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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加工贸易发展环境,积极支持扩大内需,海关总署3月6日就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利息率调整的有关问题发表公告。公告称,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以下简称“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出处 《纺织商业周刊》 2009年第11期4-4,共1页 Textil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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