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界已经公认了环境教育的跨学科性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提出此观点,1975年《贝尔格莱德宪章》也对此加以肯定。我国近年来也不断推行渗透性环境教育模式,即环境教育的实施主要通过各学科教学过程的渗透。这种特点是由环境教育的特性决定的:环境问题往往具有复杂的社会因素和交叉知识成分,因此环境问题的认识和解决需要一系列学科知识作为背景,环境教育兼有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哲学基础内涵。
出处
《环境教育》
2009年第3期59-60,共2页
Environment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