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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我省森林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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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森林生态补偿制度从1999年开始实施。从第一批在21个江河源头县、林区重点县先行实施以来,省政府已累计下拨财政专项资金13.92亿元,森林补偿面积2957.32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9.43%。2008年,省审计厅专门组织有关审计机关对全省25个县(市、区)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表明,我省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作者 张仁欢
出处 《浙江林业》 2009年第3期14-15,共2页 Zhejiang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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