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阳电监办作为国家电监会派驻贵州履行电力监管职能的电力监管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创造性地提出了“寓监管于服务”的监管理念,始终坚持以“服务贵州电力安全和谐发展”为目的,推动贵州电力又好又快发展。“寓监管于服务”客观体现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将“监管”体现在“服务”的过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进行“监管”。在电监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贵阳电监办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出处
《中国电业》
2009年第3期34-36,共3页
CHINA ELECTRIC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