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棉花实行公证检验势在必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棉花购销体制中质量检验一直是由供销社、棉麻公司来完成,而棉麻公司又是棉花经营的主体,因此,很难保证其检验的公正性。同时,由于棉花等级升降产生的经济差额很大。
出处 《新疆技术监督》 1998年第2期26-2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