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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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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运用好证据,是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证据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检定或者鉴定结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7种证据。 1、书证、视听资料。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购销合同、票证、单据等都属于书面形式。
作者 朱卫平
出处 《中国技术监督》 1998年第4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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