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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的法律责任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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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媒体代表的是公众利益。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必须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而假新闻就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假新闻何以泛滥?笔者认为。除了作者动机不纯、故意造假和媒体把关不严等主观因素外.关键是对造假者的惩处力度不够。我国虽然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惩处造假者并非无法可依。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已规定了传播假新闻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等责任。本文试就假新闻的法律责任作一粗浅探讨。
机构地区 江苏省委党校
出处 《淮海论坛》 2009年第1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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