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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7·13”火灾肇事者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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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0日下午2时,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对2008年“7·13”低田光阳毛纺厂火灾事故进行了开庭审理。经审理,法庭判决犯罪嫌疑人董士凤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出处 《中国消防》 2009年第6期42-42,共1页 China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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