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强调,法是上层建筑,经济关系是决定一定法权关系的基础。必须从人们物质生活的社会生产条件中去寻求对于法的关系的解释。马克思关于法与权利的思想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经济关系或财产关系,并批判了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学者的唯心史观的法学观。通过对马克思的财产权的法学思想同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相比较,给我们的启示是,中国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只能是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而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34-40,共7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