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88例中晚期胃癌患者随机分为A组30例、B组32例、C组26例。A组采用紫杉醇(TAX)+顺铂(DDP)+氟尿嘧啶(5-FU)方案治疗,B组采用亚叶酸钙(CF)+5-FU+羟基喜树碱(HCPT)方案治疗,C组采用奥沙利铂(L-OHP)+CF+5-FU方案治疗。采用药物经济学的成本效果分析法对三种化疗方案进行分析评价。结果A、B、C组有效率分别为56.67%、53.13%、61.54%,平均总费用分别为27792、19895、25780元,成本效果比分别为490.43、374.48、418.93。从药物经济学角度来看,在上述三种方案中,B组所用方案最优。
出处
《山东医药》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3期41-42,共2页
Shandong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