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8月20日,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以第27号令的形式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是以1989年10月发布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为基础修订而成的,它对高校档案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职责、条件保障以及档案的利用与公布等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新办法》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2-14,共3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