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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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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2008)(以下简称“合营中权益准则”)指出:“共同控制主体是一种涉及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主体的合营,其中每一个合营者都拥有一份权益。除在合营者之间以合同约定确立对该主体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以外,共同控制主体的经营方式与其他主体相同。”
作者 应唯
机构地区 财政部会计司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31-33,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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