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存在着生效判决、裁定不及时,罪犯羁押和交付监狱收押不及时甚至脱管脱押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和司法的权威性。问题的形成有刑罚执行诸方面对《看守所条例》、监狱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理解不一甚至错误的原因,也有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和机制不完备的原因,对此,除检察机关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外,还需要国家立法对相关监督制度和程序作出规定。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45-4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