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年发布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难以适应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为此,国家档案局启动了《条例》的修改工作,并于2007年11月印发《关于征求对〈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新条例应考虑以下几点因素:一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给档案领域带来的冲击;二是机关机构体制改革的影响;三是以“抓好民生档案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理念引导。具体修改意见,笔者作如下思考。
出处
《中国档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26-27,共2页
China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