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专家:裁决汇源案所有依据来自反垄断法两条款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今天表示,裁决的所有依据来自《反垄断法》,具体条款是其中的第28条、29条。马宇表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实际上属于竞买收购,因为汇源果汁是上海的上市公司,所以商务部进行此次审核只是就反垄断中的经营者集中问题进行审查,是按照《反垄断法》进行的。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09年第6期80-8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