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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的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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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在中央任职的官员称为“朝官”,在首都北京任职的称为“京官”,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俸禄。在各省、府、县任职的是地方官,他们的生活来源比较多,除了俸禄以外还有其他丰厚收入如养康银,等等。因此,许多地方官的经济生活比朝官、京官更阔绰。
出处 《天津支部生活》 2009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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