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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车被自己车撞保险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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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回放经商的韩女士2006年4月与人保公司上海黄浦支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以她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保额为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和5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保险期从2006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缴纳保险费后,取得保单。因工作需要,韩女士聘请了专职司机,2006年11月在车外等车时,因该车突然失控,韩女士被撞倒并致死。
出处 《汽车之友》 2009年第7期69-69,共1页 Auto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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