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种价格形式以谁为主(或为基本形式)一直存在着分歧。有的主张以国家定价为主要形式,认为这样才能体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种主张显然比较强调计划经济的一面,不太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实际上还没有突破旧的传统的价格模式。有的主张市场调节价为主要形式,认为这种价格形式具备了传递供求信息、反映供求关系、指导资源配置和促进技术进步等功能,能使价格真正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11期14-15,共2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