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关于服务业的概念在我国目前流行着一种看法,认为服务业是第三产业。我认为第三产业的提法并不科学。把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和农业、工业、建筑业相并列,抹杀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混淆了生产性的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界限。关于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问题,在我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从是否生产新的使用价值,是否生产一个有物质形态的产品这一点来看,服务业与农业、工业和建筑业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因而是不能混淆和抹杀的。农业、工业和建筑业都是生产物质产品的产业。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17-21,共5页